中新網6月25日電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今日公佈財政部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報告指出,2013年,所屬中國會計學會舉辦各類培訓班並自行定價收取培訓費550.56萬元。
  報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審計署對財政部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部本級和所屬機關服務中心等11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報告指出,財政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58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覆本部門2013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512 982.93萬元,財政部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465 436.45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47 546.48萬元。
  報告顯示,本次審計財政部本級及所屬單位2013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419 176.77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81.71%。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5166.74萬元,其中2013年18.42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199.74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財政部本級和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預算執行基本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和相關會計制度,內部管理和控制不斷強化,對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積極進行了整改。
  報告稱,審計發現財政部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
  1.2013年,部本級3個出國(境)團組超標準列支18.42萬元,其中:超標準列支機票款10.68萬元、住宿費7.74萬元。
  2.2013年,部本級超標准將3個國外來訪團組安排在五星級酒店。
  3.截至2013年底,部本級公務用車超出核定編製數3輛。
  4.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太平橋煤改氣”等2個項目已無法實施,但未及時調減項目預算,至2013年底,財政撥款結轉累計5148.32萬元。
  5.所屬機關服務中心3個基建項目完工多年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至2013年底,財政撥款結轉累計654.28萬元。
  財政部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2013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違規將部本級5輛公務用車對外出租,收入64.80萬元未上繳財政。
  2.2013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未經財政部同意,委托下屬公司將本中心部分房產對外出租,收入466.46萬元未納入單位法定賬簿核算。
  3.2013年,所屬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購置11.75萬元硒鼓墨盒、所屬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維修公務用車支出2.45萬元均未按規定實行集中採購。
  4.2013年,所屬中國會計學會舉辦各類培訓班並自行定價收取培訓費550.56萬元。
  報告稱,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超標準開支因公出國(境)經費、外事公務接待住宿超標準問題,要求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加強出國費和外事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對超編製配備公務用車問題,要求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加強公務用車編製管理;對項目已無法實施、已完工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決算形成財政撥款結轉問題,要求儘快調整項目預算、完成財務竣工決算,統籌安排項目結餘資金;對違規對外出租公務用車且收入未上繳問題,要求停止出租公務用車並上繳出租收入,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未經批准出租房產少計收入的問題,要求嚴格落實國有資產出租審批手續,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未按規定集中採購商品和服務問題,要求嚴格按規定實行集中採購;對自定標準收取培訓費問題,要求合理確定培訓收費價格。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財政部應進一步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相關標準;落實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相關規定,規範資產管理。
  報告指出,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財政部正在組織進行整改。具體整改結果由財政部向社會公告。  (原標題:審計署:財政部所屬單位辦培訓班收取培訓費5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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